学生德育积分制管理规定发表时间:2020-04-17 12:02 总则 一、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的健康发展、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,制定本规定。 二、第一、第二学年的在校学生纳入德育积分管理范围。 三、德育积分管理由学生处负责具体实施,教务处、就业办协助实施。 四、德育积分管理采取班级考核、学生处统一管理、动态调整的模式。 五、德育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、增加分、扣减分构成,分为月德育分、学期德育积分。总积分为每学期德育积分累计得分。具体内容见附件《德育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》。 六、每学期学生德育积分平均100分以上为优秀,80-100分为良,70分-80分为中,60分及以上为及格,60分以下为不及格。对德育学分评价要做到及时、准确,在次月10号以前完成。月德育分低于60分以下,在班级公布后由班级组织进行学习和整改,月德育分连续两个月低于60分以下由班级报学生处进行整改,每学期学生德育积分平均低于60分以下由班级报学生处安排假期进行专项整改。 七、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德育积分的评定工作,成立班级考核小组,班级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,其中学生代表不少于两人,班长担任组长。德育分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严禁弄虚作假或打击报复,小组成员发生分歧时遵循“少数服从多数”的原则,并报班主任同意后实施。学生对评定分数有异议,可以提出申诉。 八、各班级根据此试行条例可制定出相应的班级实施方案,对于评定的内容未在本办法明确的,各班级可以比照相关标准制定本班级执行标准。 九、德育积分是学生评先,奖学金,申报助学金、中职推优的重要依据。顶岗实习时,以德育学分的50%和学科成绩平均分的50%排名,按照排名顺序推荐就业。 十、针对学生个别表现,教职工可通过填写德育积分通知单交班主任对学生表现加分或减分。 十一、学生月德育分在班级每月公布一次; 每学期末,各班级将学生学期德育积分汇总表报学生处。 十二、德育积分计分均以具体分值形式记录。德育分月、学期、毕业前汇总按照学生处制定的表格,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存档备查。 十三、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 十四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 德育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 德育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,即基础分、增加分和扣减分,其中基础分为100分。增加分指标包括平时表现突出、成绩优秀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、公益活动和课外活动等内容。扣减分指标包括违纪、违章内容。学生所得积分为上述分值的累计得分,即总积分= 基础分+ 增加分+ 扣减分。 增加分: 一、全月出满勤者加5分,无违纪行为加10分。 二、学期学习成绩总分名列全班前5名者,分别加6~10分;单科成绩前5名者分别加1~5分。 三、教室、宿舍、清洁区检查评定为“优”,每人次加1分。 四、积极参加学校社团及活动的,每人加5分。 五、学生对校风建设或班风建设具有突出贡献的行为可予以加分。 1.对班级和校园内不良行为敢于揭发、检举者视情况加10~20分。 2.做好人好事及积极参加社会服务、拾金不昧等每次加5~10分。 3.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,每人次加分: 学校组织活动3分,班级组织活动1分。 4. 积极参加校外活动,每人次加分: 国家级加50分; 省级加30分; 市级加20分; 区级加10分。 六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周(月)活动表现优秀的,分别加10-100分。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的,分别视活动范围、效果每人次加5分。 扣减分: 一、打架、斗殴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 1.打架斗殴扣20分。 2.手持器械打人或群殴扣30分。 3.蓄意肇事,扰乱秩序扣15分。 4.策划聚众斗殴者扣30分。 5.藏匿、为他人提供器械扣25分。 6.辱骂他人每次扣10分。 二、学生吸烟、喝酒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 1.校内吸烟扣5分。 2、校内喝酒扣10分、醉酒扣20分。 三、学生赌博、偷窃、敲诈、勒索,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 1.校内赌博视情节扣20分。 2.偷窃钱物视情节扣30分。 3.敲诈勒索视情节扣30分。 四、学生故意破坏公共财物的扣分规定 故意破坏教学设备,实训用品,体育器材,书刊,杂志课桌椅,教室门窗及一切其他学校的财物设施,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,按价或加倍赔偿外,视其情节轻重参照赔偿金额幅度给予扣分。 1.公物价值在200元以内扣10分。 2.公物价值在200元以上者扣20分。 3.破坏消防器材、设施、监控设备的加倍扣分。 五、学生考试作弊的违纪扣分规定 1.考试中夹带,偷看,翻书,抄袭,更换试卷等各种作弊行为扣10分。 2.偷窃试卷,答案,评卷标准,扣30分。 六、学生仪表仪容违纪扣分规定 1.学生穿奇装异服者,每次扣1分。 2.男生留长发,男女生染发,佩戴怪异饰物,有其中之一现象者,每次扣2分。 3.穿拖鞋、赤脚不得进入教室,违者每次扣2分。 七、学生迟到旷课行为违纪扣分规定 1.学生每迟到、早退一次,扣1分。 2.学生每旷课一节扣5分。 3.住校生无故不参加晚自习,每次扣5分。 4.住校生无故晚归每次扣5分,未经请假夜不归宿者每次扣20分。 八、违反封闭式管理规定行为的扣分规定 1.学生不遵守门卫、宿舍进出门管理规定的,视情节轻重扣5-10分。 2.学生翻越学校围墙或宿舍者,扣20分。 3.走读生随意将出入卡、校牌借与他人,扣5分。 九、其他扣分规定 2.不认真完成值日任务或老师布置工作者每次扣2分。 3.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杂物每次扣1分。 4.在墙上乱涂乱画或踝脚印者扣2分。 5.在校园内放鞭炮或其它影响学校正常教学、生活秩序的,每次扣5分。 6.违反课堂纪律视情节轻重扣分,轻微的扣1分,严重的扣2分。 7.无故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扣2分,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的扣5分。 8.不服从班级和学校的教育管理每次扣5分。 9.在宿舍不按时休息或大声喧哗,每次扣2分。 10.宿舍检查评定为“差”,每人次扣2分。 11.宿舍发现明火,每次扣行为人15分。 12.男、女生互窜宿舍,每次扣3分。 13.未经同意留宿他人,每次扣5分。 十、学生违纪扣分与纪律处分挂钩的说明 1.学生因打架斗殴除扣德育分外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 2.学生因偷窃、敲诈勒索除扣德育分的同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 3.学生辱骂教职工除扣德育分的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 4.组织他人赌博或参与赌博经教育不改的,情节严重者以及为他人提供赌具、场所,引诱、逼迫他人赌博者除扣德育分外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 5.其他严重违纪行为除扣德育分外,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。 6.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。 学生处 2018/01/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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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育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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